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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1303/2022-0106001 | 公开目录:历史规划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30日 | 文 号:楚政办函〔2021〕46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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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1年11月29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楚雄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楚雄州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健身步道、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大力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98平方米;组织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的体育健身和赛事活动,各级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带领大众科学健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全州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标准不高、能力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为促进楚雄州全民健身工作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楚雄州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任务部署,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高原特色体育强州建设,持续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系列工程,完善结构合理、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符合楚雄实际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体育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健身设施方便可及,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完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各运动项目参与人群持续提升,健身氛围更加浓厚。
主要工作指标目标表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2年 |
2025年 |
1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1 |
≥92 |
2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7 |
≥38.5 |
3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2.0 |
≥2.5 |
4 |
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块) |
1.2 |
1.3 |
5 |
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 |
100 |
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 |
6 |
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 |
90 |
100 |
7 |
新建住宅小区体育设施覆盖率(含800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地和社区游园内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 |
≥80 |
≥100 |
8 |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名) |
2.7 |
2.9 |
9 |
县级体育总会覆盖率(%) |
50 |
80 |
10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43 |
≥50 |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建设。制定全州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控制新建大型体育场馆数量,支持集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对现有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新建或改扩建3个以上体育公园、5条以上全民健身步道、2个以上公共体育场馆、2个以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50个以上乡镇(街道)和100个以上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加大小康示范村等干道公路沿线地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试点建设群众性滑冰(仿真)冰场。
2. 建设“大健康”步道。整合各类城市慢行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登山步道,大力推进覆盖全州、便民可达的“大健康”步道系统,兼顾步行、骑行、登山、轮滑等健身功能。编制步道规划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管控要求,与居住环境整治、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同步设计实施。改造升级符合条件的公共慢行路段,使其具备综合健身功能。打造相对封闭、设施完备、具备承载大型赛事能力的专业健身步道。
3. 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能力。结合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消防安全、适老和适残等需求,规划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改造,完善信息化服务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5个以上公共体育场馆,提升场馆运营和使用效益。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评估力度,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按照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探索研究公共体育场馆运维形式。试点社会足球场地运营和开放模式,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各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应在本区域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并开展相关培训。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社会和校园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二)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
1.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深化改革。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推进单项、人群和行业体育协会,青少年和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引导各级体育社会组织下沉基层并积极发挥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和活动开展,对活跃度高、自身建设较完善的自发性体育社会组织建立激励机制,扩大体育社会组织对全民健身的贡献力。将运动项目推广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鼓励单项体育协会制定运动项目科学参与手册,指导群众科学参与各项运动。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及培训活动。
2. 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制度,持续开展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志愿服务,打造地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加大高危体育项目的群众健身专业指导人员培养力度,支持民族体育、健身指导、赛事组织、志愿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人才培养。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应用多媒体技术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篮球、足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游泳、武术等运动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力量。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
1. 开展全民健身示范活动。制定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活动赛事举办、报备、绩效、安全等服务规范,加强举办和参与各级健身活动赛事的管理和服务,统筹新冠肺炎疫情、灾害应急等防控工作和健身活动赛事工作。广泛开展适合各人群、地域和行业的健身活动,提高有组织参加体育锻炼群众数量。在全民健身日、新年、重阳节、火把节、彝族年等节假日时间节点,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开展健身活动赛事。全面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培植一县二场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打造户外健身跑、三人篮球赛、周末足球赛、健身操舞等体现楚雄户外运动资源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足、篮、排、羽、网、乒乓等球类运动业余联赛,组织群众性轮滑项目和县域足球推广普及活动,积极组织健身气功、武术、棋类、龙獅、龙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民间交流交往活动。组织适合残疾人参与的健身活动。
2. 加大民族体育工作开展力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传承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组团参加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定期举办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单项赛事。探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模式,鼓励各级各类院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作为校园体育活动。
3. 开展科学健身“众参与”活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等工间操,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推动更广泛的人群参与健身、科学健身。发挥各级工会、团委、妇联、体育协会、残联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职工、青年、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各类适宜性健身活动。加强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组织老年人团体健身、适量运动,实践运动康养。
(四)强化社区体育工作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不影响消防救援的前提下统筹建设符合地方实际的各类社区健身设施。以大型社区、绿地、公园为依托,建改并举为居民就近锻炼提供便利场所。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公共体育设施应兼顾社区使用。新建居住社区内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城市普遍建成社区15分钟健身圈。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兼顾适合学龄前儿童和老年人运动需求,营造适合残疾人活动的无障碍环境。丰富社区体育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社会运动会,鼓励成立社区体育俱乐部和学校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常态化驻社区志愿服务,鼓励运动员、体育教师、专业体育人员参与社区健身指导等体育志愿服务。鼓励和支持城市社区和乡镇农村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发挥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在全民健身中应有的作用。
(五)推动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打造“全域体育基地”品牌,推动体育与旅游、运动与休闲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体育康养新品牌。加快构建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体育培训、用品制造、用品销售、体育彩票等为主要支撑,体育旅游、体育会展等为重要补充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促进体育资源和生产要素向优质企业集中,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提升体育用品、体育健身等传统体育消费,培育冰雪运动、电子竞技等新兴体育消费。鼓励各地释放体育消费潜力,开展体育消费试点工作。
(六)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 推动体育教育融合发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持续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体育专业学生考核和体育教师考评内容。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推进围棋、科技体育模型、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工作。保障中小学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动青少年竞赛和校园竞赛有机融合,打造体教合一、竞群结合的新型青少年竞赛体系。
2. 构建体卫融合的体质健康服务模式。探索运动处方纳入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运动处方师在社区医院志愿服务等体卫融合试点工作路径,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椎侧弯等问题的运动干预,推进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模式。推广健身气功、武术等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提升中医传统保健服务能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专项行动,建设全州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科学健身服务。
3. 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全域规划体旅融合发展布局,着力发展时尚运动促进体旅融合,重点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大力发展山地户外运动,加快发展汽车自驾运动促进体旅融合,因地制宜建设体旅融合基础设施,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创建国家和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户外运动基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设施。打造体旅融合产品体系,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线路、赛事、目的地,持续打造楚雄州户外运动品牌。构建体旅融合服务体系,搭建项目招商会等资源推介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建立户外运动救援机制。
4. 探索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健身”服务,打造一批群众便捷参与的线上健身活动赛事,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等新兴运动。构建全州全民健身服务平台,提供体育场所查询、公共体育场馆预定、国民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查询预约等信息服务、体育旅游信息服务。积极引导高校和企业加强全民健身领域有关科研攻关和技术开发。做好全民健身系统和个人相关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七)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宣传运动生理、运动医学、科学健身等相关知识,引导大众坚持运动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的体育生活方式。增加公益广告投放,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遴选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将全民健身相关指标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美丽县城创建内容。
三、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完善各级全民健身联席工作制度,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形成全民健身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并实施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合理合归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统筹用于全民健身等体育事业,强化彩票公益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大结果应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本计划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团体共同组织实施,不定期对本级实施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