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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4-0927009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7日 文  号:楚医保字〔2024〕9号
标 题:
楚医保字〔2024〕9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医保字〔2024〕9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8号建议的答复

梅加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保、医药领域改革的建议》(第22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医保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与推进全州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局党组专门研究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了办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高质量完成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该建议由州医疗保障局主办,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协办。在建议办理中,我们积极与代表和有关单位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初步意见后,州医保局副局长李翠萍带领相关工作人员于2024年9月14日到代表工作单位当面协商沟通,最终达成一致,人大代表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以“三医联动”改革相互发展、相互补充问题。我们经认真研究核实认为:“三医联动”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医保、医药领域联动,凝聚改革合力,破解改革难题,引导医改由单项突破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动的关键举措,是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优化医疗服务资源、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招标采购改革制度化常态化、稳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的改革目标,多方协同发展和治理高位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按照州委、州政府医改工作部署,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学习借鉴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结合我州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健康楚雄建设,持续深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以“三医联动”改革模式为引领,加快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4年全州10个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和1个城市紧密型医疗集团全部开展医保资金总额打包付费。实行“资金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效率和质量,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向成本控制、精细化管理的转变;统一预算管理、经办和资金拨付流程,县市医保局制定完善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实施方案和考核指标,强化打包付费评价管理,完善以基金使用效率、服务质量和数量、分级诊疗、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的区域打包资金考核评价体系,并建立全社会医疗总费用开展监测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楚雄州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印发的《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要求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腾笼换鸟”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结合我州现行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变化,居民消费水平、医保基金筹资水平,兼顾医疗机构、患者和医保三者的平衡,坚持“突出重点、小步快跑、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控制调价幅度,按照规范有序、分类调整、区域协调、合理衔接,分批分类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一是加快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步伐。2019年以来,进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4次,调增项目802项,其中:2021至2023年,连续3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672项,调增总额达6267.29万元,项目年平均调增幅度为27.61%。2024年预算调价总量2300万,拟调整价格项目460项,平均调增幅度在30%左右,调价评估报告已报省医保局,待审批后按流程开展相关工作。二是优化医疗收入结构。优先选择体现劳务价值的手术、治疗等项目,兼顾中医、特色专科医疗服务项目,聚焦儿科、产科、精神、中医等临床学科,重点关注诊查、护理、急抢救、病理等项目价格。坚持将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使此类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占比均达到调价总数和总金额的60%以上,调减项目主要是成本折旧占比大技术含量少的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

(三)关于“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通过以量换价、招采合一的方式,使长期虚高的药价逐渐回归合理区间,从而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的建议。

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加快推进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采落地。楚雄州216家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60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56家)积极参与集采药品带量采购工作,落地执行国家、省、州(市)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4批次,664个品种,采购金额5.38亿元,平均降价幅度58.6%,累计节约药品采购资金4.32亿元;组织参与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批次,采购金额1.46亿元,平均降价幅度超60%,累计节约医用耗材采购资金0.97亿。二是全力做好药品供应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年初预拨药品采购资金1—3万元的方式,提高乡镇卫生院药品备药率。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强化考核、通报,确保全州所有乡镇卫生院48小时内送达,边远山区不超过72小时送达。三是平稳推动落实国家集采药品支付标准与采购价格协同。贯彻落实第一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同通用名下非中选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组织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落实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同通用名下非中选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工作座谈会,宣传解读政策,加强国家集采药品采购和供应保障,确保政策有序落地。

下步工作中,全州医疗保障系统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借鉴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落细。一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预算管理,深入推进DRG付费、县域内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健全完善监督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多部门联动考核,做实考核结果运用,激发 改革实效。二是持续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重点调整一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控制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保支付政策有效衔接。三是持续推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动集采药品逐步覆盖所有两定医药机构,有序扩大集中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品种范围。落实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选产品。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之处,烦请与我们联系。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