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公开信息
(一)行政机关名称: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二)受委托单位名称: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受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邓峰
(四)办公地址:楚雄市团结北路159号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执法类别:交通运输
(六)执法区域:楚雄州
(七)联系方式:0878-3129291
(八)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二、执法权限
根据楚编发〔2022〕35号文件精神,受州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路条例》。
四、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
五、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六、2024年1月至12月执法结果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于楚雄州交通运输局,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州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委托书,对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和执法指导,从2024年12月份起开展州本级行政处罚工作。2024年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执法检查18次(其中日常执法检查14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实施行政处罚案件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