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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4-0223001 |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0日 | 文 号: |
标 题:
全州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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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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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4-0223001 | 公开目录:审计报告公告 |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0日 | 文 号: |
标 题:
全州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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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年2月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楚雄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月4日至3月10日,对州商务局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州2020年年初结转商务促进资金3 730.25万元,2020年至2022年,全州共筹集商务促进资金28 878.86万元,下达商务促进资金30 484.70万元,2022年末结余资金2 124.41万元。根据州商务局提供数据,2020年至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楚雄州10户企业外贸稳增长突出贡献奖5 66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兑付5 396万元,未兑付265万元;下达楚雄州4户双百强企业奖52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全部兑付。2020年至2022年,州财政局下达9县市46户企业外贸发展州级专项奖补资金2 974.1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兑付2 672.88万元,未兑付297.46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州商务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稳外贸决策部署,争取中央、省级商务促进资金和州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推动全州对外贸易发展,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商务服务业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鼓励楚雄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外贸进出口质量不高、未及时拨付商务促进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策措施方面的问题
1.未适时修订完善《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实施意见》。
2.外贸奖补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对地方经济发展、增加税收、促进就业贡献小。
(二)资金投入和拨付方面发现的问题
3.未拨付商务促进专项资金5 824.82万元。
(三)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
4.未完成生猪储备任务,多补助2021年省级猪肉储备补贴资金1.37万元。
5.财政存量资金40万元未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
6.牟定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兑付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新达限法人企业奖励5万元未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7.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形成的实物资产127.50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8.外贸发展专项奖补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9.姚安县工信商务科技局以拨作支472.44万元。
10.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未能发挥效益。
11.武定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代理人未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依法做出了处理。针对未适时修订完善《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问题,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修订完善《实施意见》;针对外贸奖补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对地方经济发展、增加税收、促进就业贡献小的问题,要求逐步细化完善稳外贸奖补指标,加强对地方涉外经济发展有实质性贡献企业的奖补;针对未拨付商务促进专项资金5 824.82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对符合兑付条件的限期兑付;针对未完成生猪储备任务,多补助2021年省级猪肉储备补贴资金1.37万元的问题,要求对未完成储备任务部分对应的补助资金1.37万元不得再兑付给承储企业;针对财政存量资金40万元未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的问题,要求将存量资金交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针对牟定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兑付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新达限法人企业奖励5万元未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申报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申报资质条件的单位和项目不予扶持;针对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形成的实物资产127.502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做好固定资产入账及系统录入工作;针对外贸发展专项奖补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及时开展预算绩效跟踪管理;针对姚安县工信商务科技局以拨作支472.44万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拨付项目资金;针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未能发挥效益的问题,要求严格按时间节点、进度计划完成项目建设;针对武定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代理人未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标采购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实施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三是一步加强商务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州商务系统及相关企业单位高度重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未适时修订完善《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问题,州商务局已暂停项目实施,下步将积极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商,结合楚雄州实际修订完善《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外贸奖补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对地方经济发展、增加税收、促进就业贡献小的问题,州商务局将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修订完善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稳外贸奖补指标,加强对地方涉外经济发展有实质性贡献企业的奖补,推动涉外经济健康发展;针对未拨付商务促进专项资金5 824.82万元的问题,州商务局已函请楚雄市、禄丰市、双柏县人民政府讨论研究,抓紧资金拨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拨付2 642.50万元,未拨付3 182.32万元;针对未完成生猪储备任务,多补助2021年省级猪肉储备补贴资金1.37万元的问题,州商务局对承储企业生猪储备情况进一步核实,报省商务厅、财政部门后,按实际承储情况拨付资金;针对财政存量资金40万元未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的问题,涉及的大姚县、牟定县已缴存量资金10万元,武定县财政局已将2021年州级财政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30万元指标收回;针对牟定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兑付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新达限法人企业奖励5万元未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州商务局督促牟定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等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申报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申报资质条件的单位和项目不予扶持;针对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形成的实物资产127.501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楚雄市已与项目承办企业签订资产管理和使用委托书,由项目承办企业对项目资产代为管理和使用,2024年完成项目验收后,再对资产进行入账管理;针对外贸发展专项奖补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问题,州商务局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督促楚雄市商务局和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开展预算绩效跟踪管理;针对姚安县工信商务科技局以拨作支472.44万元的问题,姚安县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加强资金支出审核,项目资金500万元已支出409.02万元,有90.98万元存放资金共管账户,完成项目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针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未能发挥效益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大姚县、武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已全部完工,通过县级、州级验收。姚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已完成一标段和二标段的项目建设及验收,第三标段正在实施。大姚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六苴镇农贸市场、三台乡多底河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等9个项目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并完成初验,大姚县三岔河镇商贸中心、三台乡核桃交易市场等5个项目有序推进中,项目整体开工率100%;针对武定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代理人未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问题,武定县在后期的项目实施中将汲取教训,规范项目流程,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及招投标相关要求及程序组织实施。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