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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1-1106007 公开目录:执法清单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6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根据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级联席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楚双随机联发〔2021〕5号)要求,涉及我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共11类17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目录清单共3类5项。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州人民政府每年对州级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之一,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请各相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二、具体工作要求

1. 检查前,检查单位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调监管平台-云南)”平台上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按系统提示操作步骤分别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2. 执法人员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并收集有关资料,主要包括:现场定位照片、现场检查照片等。

3.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及时在平台上录入现场定位照片、现场检查照片、检查结果等。

4. 一户一档。检查结果录入完成后,检查单位应及时将检查方案(或通知)、现场定位照片、现场检查照片、检查结果等纸质资料送政策法规科存档备查。

5. 平台系统上报时间截止为每年11月30日,过时系统不再受理当年检查事项。

附件:1. 楚雄州水务局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

   2. 楚雄州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

楚雄州水务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2:楚雄州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docx
附件1:楚雄州水务局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