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目的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1号)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办通〔2024〕6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州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
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
1、全面安装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在全州住宅小区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
2、推进既有小区停放场所补建任务。推动全州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设施建设。
3、严格新建小区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制定小区和城市建设同步配套规划和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标准。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
1、降低小区充电费用。电动自行车充电电费不高于居民电价。
2、补齐小区充电端口数量。既有住宅小区充电端口与小区电动自行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3。
3、充电场所消防设施达标。
(三)严格电动自行车置换回收
1、推动以旧换新。按占比不低于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30%的数量要求增设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点,大力提升群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意愿。
2、严格电动自行车回收报废。防止回收车辆回流市场或使用。
3、严格电池回收报废。严防回收电池回流市场和使用。
(四)严格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
1、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细化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监管措施,对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停放充电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制止劝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严查非标车上路。
3、严格火灾溯源追责。
相关文件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重点任务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