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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4-0710001 公开目录:媒体视角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0日 文  号:
标 题:
推进野生菌产业高质量发展——楚雄州出台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成文日期:

推进野生菌产业高质量发展——楚雄州出台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近日,州政府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加强野生菌资源保护利用,规范经营管理,实现野生菌资源可持续利用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从野生菌保育促繁基地建设、野生菌保育促繁和规范采集、野生菌经营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州辖区从事野生菌保护、培育、采集、经营、加工、利用等活动进行了规范。《办法》的出台,对加强野生菌资源保护,提高野生菌开发利用水平,加快野生菌全产业链发展,促进山区群众增收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目前,楚雄州森林覆盖率达62.09%,丰富的森林资源孕育了丰富的野生菌。全州大部分林地和部分农地均出产野生菌,境内有大型真菌540多种,其中可作为食用和药用的300余种,约占全国野生菌种类的30%、全省的33%左右,不仅有“蘑菇之王”松茸、“地下钻石”块菌、“真菌女皇”竹荪,还有牛肝菌、香菌、木耳、鸡、干巴菌、羊肚菌等众多珍贵野生菌,是名副其实的“世界野生菌王国”。

近年来,楚雄州颁布实施了全国首部林下经济立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先后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楚雄州食用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政策文件。

通过大力推广包山育菌、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增强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等措施,全力推进楚雄州野生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州野生菌产量由2013年的2万吨,增至2023年的5.45万吨,增长2.7倍。2023年,全州农业产值达40.8亿元,农民人均野生菌收入达2924元。全州培育野生菌加工出口企业31户,其中8户企业被认定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023年实现工业产值30.6亿元。

楚雄州已成为云南省野生菌产业聚集区,全国野生菌生产、交易、加工、出口的主要基地。楚雄州将加快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努力提高野生菌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立野生菌标准体系,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积极支持南华县野生菌产业园区建设,提升野生菌精深加工能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野生菌品牌。

 

相关文件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