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2024年楚雄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不得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本县市、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州人民政府将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严格落实的将予以通报。
附件:2024年楚雄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楚雄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完成时间 |
1 |
楚雄州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4年—2025年) |
州发展改革委 |
2024年6月底 |
2 |
进一步规范楚雄州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7月底 |
3 |
楚雄州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
州国资委 |
2024年7月底 |
4 |
楚雄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 更新调整方案(2024年) |
州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底 |
5 |
楚雄彝族自治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规划(2024年—2030年) |
州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底 |
6 |
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规划 |
州林草局 禄丰市政府 |
2024年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