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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1-0113001 公开目录:法治政府情况报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3日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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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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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面对深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的繁重任务,楚雄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全面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州规划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全州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牟定县被命名为全国第一批、全省唯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州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州政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认真谋划部署、积极组织推进全州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州委书记、州长以极高的政治站位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推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年来,州委书记杨斌主持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次州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批示20次,在10次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上对推进法治建设提出要求,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开展专题学习,多次到基层调研都强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项目工作。州长迟中华主持召开全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次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批示15次,在5次州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学习,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在州委书记、州长的示范带动下,全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均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印发《楚雄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44项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以牟定县“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引领,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州本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制定印发整改方案,扎实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对云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整改工作;强化督察检查,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地。认真落实定期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积极开展专题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约谈,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排名靠后的两个县进行约谈,落实责任、鞭策后进、促进工作。

(二)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全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清理,梳理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64563项,责任清单512173项,并实行动态管理。与全省同步完成24个部门涉企行政审批事项106项“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年来,制定州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50类408项、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173项,抽查市场主体3462户,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大力开展“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云南),建立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截至目前共入库监管对象185883户、执法人员1482人,归集并公示涉企信息34.21万条。巩固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全州投资类、商事服务类和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平均提速率达70%,“一次就办好”事项比例达70%以上,单个事项办理平均精简材料30%以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州企业开办实现3天办结,不动产登记5天办结,社会投资项目50个工作日完成。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实现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2020年上半年省对州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中,我州位列“红榜”第四,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健全完善政府立法机制。聚焦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重点和难点,科学编制州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政府立法走在全省前列。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各1件,《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颁布施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审核确认公布州、县市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432个,制定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等2件州政府规范性文件、22件县市政府和州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对1件自治条例,13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1件州政府规章,35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26件,确保法制统一。

(四)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大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梳理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提交讨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涉及重大公共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事项,严格做到了风险评估应评尽评,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州政府共作出重大行政决策11件,均按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应诉、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实现常态化,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发挥。2020年,全州各级政府及部门聘任法律顾问819名,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经费594.9万元,法律顾问为受聘单位提供各类法律服务6289件(次)。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定印发《楚雄州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楚办字〔2019〕100号)、《〈楚雄州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楚办字〔2020〕10号)等文件,积极稳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5个领域州、县市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已全部挂牌,相关工作正深入推进。积极推进禄丰县广通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率先在全省设立乡镇一级行政审批局和综合执法局,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示本级执法信息,全州公示494个行政执法主体、14100余名执法人员、64563项执法事项信息,并实时动态公示执法结果;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率达80%以上,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落实;全面实施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开展,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州2699名人员参加执法资格网上考试,经考试合格2111名执法人员取得了执法证件。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季度抽查,并实行案卷质量正负面清单通报制度,有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年来,共抽查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案卷400卷(每季度100卷)。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一年来,全州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194件、廉政共建信息11条,检察机关通过平台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件。

(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在州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一年来,州政府系统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175件、州政协提案392件,均按要求办结。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一年来,州政府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9件,已审结6件,判决结果均是维持,州政府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不断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加强审计监督,通过审计,增收节支18173万元,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5506万元。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州政府 公开信息7300余条,公开政府文件128件,公开“六稳”“六保”信息400余条,公开疫情防控工作、复工复产等相关信息1031条。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2020年,全州党政领导共包案化解信访积案290件,已化解268件,化解率达92.41%。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实事活动。截至目前,全州共组织253名法律服务人员到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396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7925件次。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一年来,州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件,受理16件,已办结15件,维持1件、撤销1件、终止13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全年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进行在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印发州、县市、乡镇三级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积极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一年来,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5364件,调解成功15072件,调解成功率达98%,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八)落实普法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以“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为引领,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推进“菜单式”普法和农村“两中心一明白”普法方式,深入推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一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共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390余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材料10.3万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受益干部群众18.3万人次。推行具有楚雄州特色的“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的“五用”普法工作法,民族地区普法效果显著。率先开展“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派出所”评选,建成6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8个法治文化广场(长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亟待加强。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有差距,个别部门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现象,政务服务软硬件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不充分,难于满足企业和民众需求。三是部分县市和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深入,一些县市和领域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四是各级政府及部门法治建设力量薄弱,人员结构老化、业务素质不高等情况在基层较为突出,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纲领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编制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谋划部署下一阶段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督察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开花结果。

(二)切实转变职能,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巩固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成果,统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服务事项审批效率,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活力。

(三)强化刚性约束,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等制度,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防火墙”作用。

(四)健全制度机制,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科学编制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加强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完善立项、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审议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适时开展清理,确保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监督措施,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广通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和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交通运输、金融欺诈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六)完善调处机制,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三调”联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七)加强学习教育,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抓好法治教育和培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各级各部门法治机构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