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推进作风革命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 贯彻落实 >> 正文

楚雄州“四个一”改革激活新动能 ——拓展增值政务服务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发布日期:2024-02-22 10:22:18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 点击:[]

去年以来,楚雄彝族自治州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作为引领政务服务、基层治理的有力抓手,全力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通过扩大乡镇职权、优化机构职能、整合乡镇资源、统筹编内编外人员,构建起党委领导、党政统筹、权责清晰、简约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形成了一张清单明权责、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同强治理的“四个一”治理新模式,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大提升。

通过半年多的改革实践,目前,楚雄州103个乡镇1106个村(社区)100%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站),配备专业执法队员655人,招录乡镇专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员1248人,平均能承接省下达赋权事项135项,推动乡镇从“行政末梢”加速向“治理枢纽”转变,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张清单明权责、一颗印章管审批,基层办事更便捷

“2019年,我往县城跑了好几趟,才办下来备案手续。现在方便多了,只需去家门口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就能帮我办理。”近日,提起两次办理规模养殖场备案的经历,来自楚雄州永仁县猛虎乡的林洁感慨地说。

这样的变化得益于楚雄州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的改革。2023年,我省印发《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去年7月,楚雄州委、州政府研究出台了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针对乡镇权责不清、有责无权、权责交叉等难题,楚雄州以“一乡镇一清单”模式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推动基层政策落实有序、职权执行到位。对国家和省级法律法规规定的86项、楚雄州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的26项行政职权事项,形成112项的《楚雄州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规范权力标准和范围,确保《目录》之外无职权;秉持赋权事项据需而入原则,采取州级统筹赋权、县乡因需择权的方式确定乡镇赋权清单,州级层面制定统一赋予乡镇行政职权事项105项,乡镇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的行政职权事项37项,全州103个乡镇平均承接赋权事项135项,承接率95.07%,其中有40个乡镇承接赋权事项达100%,真正做到切合基层需求,贴近发展需要。

“在乡镇基层,深化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初衷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群众共享社会治理成果。”楚雄州委编办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基层办事进多门、跑多次、效率低等难题,楚雄州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升级“统”的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行机构场所集中、审批服务事项集中、服务人员力量集中的“三个集中”,在全州103个乡镇1106个村(社区)都设置了便民服务中心(站),立足企业和群众需求,动态调整公布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准编制“一看就懂”的办事指南,整合站所职能、强化协同配合,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内流环节,以“前台+后室”快捷办公模式,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推进办事提质增效,实现了基层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同强治理,基层治理更优化

2023年9月22日,楚雄市鹿城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应急救援队正式揭牌启用,至此,楚雄市15个乡镇政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及应急救援机构已全部挂牌并投入使用。通过“四个一”改革,楚雄市形成了基层机构场所、审批事项、政务服务力量的集中,实现了“综合执法+应急救援+基层治理”一体协同。

针对基层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管不好”等盲点,楚雄州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要求每个乡镇组建不少于5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采取州县下沉编制、乡镇统筹调剂方式,归并执法人员、下沉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关系,切实解决乡镇谁来执法、执哪些法、怎么执法的问题,赋予执法队乡镇水务、农业、林草等10个领域163项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编制出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手册,统一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执法标识,明确办公地点,全面打造集办事、监管、处罚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执法服务中心”;建立县级赋权执法部门派出执法人员驻点乡镇参与执法工作机制,将乡镇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县级派驻乡镇的工作人员编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联合执法,并通过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执法程序标准化、综合执法效能化,推动乡镇执法力量从“单兵作战”到“多元发力”的转变,真正做到了“看得见”就“管得了”“管得好”。改革实施以来,全州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开展执法宣传服务300余场次,日常执法检查500余次,行政执法案件300余件,真正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针对基层救援力量薄弱、资源分散、信息脱节等问题,楚雄州按照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经费投入、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原则,整合资源,建立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实行“一体协同强治理”,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调度,推动基层治理齐抓共管。整合乡镇安监、林草、消防、水利、气象防雹等人员“多员合一”,在全州103个乡镇组建了规模不少于15人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新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在做好区域内森林火灾、地震、地质、水旱等灾害防范及处置工作的同时,全面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处突维稳、城市管理、执法辅助等工作任务,打造具有抢险队、救援队、巡防队、执法队、服务队、宣传队“六队一体”综合治理力量,达到阵地合建、人员合用、物资共享的“1+1+1>3”的末端治理效果。

>基层说

自全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以来,永仁县出台了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公布行政职权248项,依法赋予7个乡镇140项县级行政职权,并在各乡镇分别组建一支集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应急保障、服务群众“四位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有审批职能的站(所)集中上班,做到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这不仅解决了过去群众办事多头跑、跑得远的问题,而且有效破解了乡镇权责不清、有责无权、权责交叉等基层治理突出问题,现在权责全面承接到位,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基层治理也更加高效。

——楚雄州永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文 娟

>短评

楚雄州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个一”改革的积极探索,拓展了增值政务服务,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既保证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基层的有效落实,又因地制宜管理好基层社会,服务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