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二分部第六批进场道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3391938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