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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业

发布日期:2015-04-20 09:25: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彝族手工业发展较早,手工艺人有铁工、木工、竹工、泥瓦工、石工及银匠等类,多系传统工艺,较为粗糙。绝大部分匠人不脱离农牧劳动。另有纺麻、绩麻、编草垫、打草鞋、搓绳子、酿酒、筛蜜、制糖、制革、染布以及制造月琴、笛子等家庭手工业,比较普及。新中国成立前,尚有彝人从事土法造纸、采矿、冶铜、炼铁、铸锅、制陶、熬盐等业,也有造枪、制弩、制火药者。彝族地区的手工业还没有完全脱离农业生产,传统手工业的种类除铁匠、木匠外,还有织麻布、制革、酿酒、榨油、竹编、草编等家庭手工业。

1.木匠。木匠每行政村均有三四人以上,其从事木活多在农闲季节,一般每年约有1~3个月的时间外出做木活,在农忙季节则从事农业生产,一年中外出时间的长短主要根据雇主的需要而定。做木活的范围不限于本村,有时也到外村与外乡。木工技术的传授主要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法,学徒时间三年。过去,学徒在学期间由师傅供给伙食,每年1~2套衣服;与师傅一同出工,所得工钱全部归师傅所有,仅由其师不定时地给少许零用钱。

木匠外出做活时需自带工具,主要有锯子、刨子(包括大、中、小、平、凹各种形式)、刀、斧、锛、锯子、墨斗、凿子(平口的二分凿、三分凿、五分凿、寸凿及圆口凿)等,这些工具与汉族地区木匠所用的工具相似。木匠技艺高的可以盖房子,一般的可以做普通的用具。大件工程多半采取包工的形式,一般则是按日计酬。一个木匠除由雇主供给伙食之外,每日工钱一般按1~1.5升米折算,比普通的短工多2~3倍。

彝村除了具有专门技术的木匠外,一般农民也会做一些粗糙的木器,如猪食槽、水盆、木杵臼、木碗之类。有的农民也以换工形式,在别人盖房子时,参加做些如搅拌泥浆、筑墙、上瓦之类的粗活。

2.铁匠。彝族铁匠数量较少,几乎方圆数村近千人口中才有一两个铁匠。从技术上来说,彝区的铁匠能打制和修补刀、斧、锄、镰等铁质农具,也能铸造犁铧,即将破损的犁铧加一些新铁重新铸造。过去,铸一个犁头的工价是8升谷子,生铁由原主自备,风箱、木炭、范泥及锤、砧、钳等工具由铁匠备有。一台铁匠炉(一般由师徒2人操作)一天可铸犁或铧10个左右。其他的铁工具,农民除可在街子上买到外,也有请铁匠加工的。铁匠2人的工钱为每天1斗2升谷子,两个铁匠每天可打镰刀5~6把或锄头4把。斧子和刀刃损口后,也常拿到铁匠处再行修补、加工。

3.银匠。彝区银匠并非村村都有,而是两三户乃至五六户集于数百平方千米内的某一村落。他们制作或加工的都是银饰品,如手镯、挂链、戒指、耳环、领扣、衣泡、帽花、银牌、蝴蝶丝子、前簪、后簪等等。其工具主要有风箱、钉锤、夹钳、弯钳、火钳、砧子、剪刀、小铁钻、石沙窝、丝板等。银匠经营规模都很小,不脱离农业劳动。在师承上,往往是以子孙或至亲为徒弟的家传手工业。

4.石匠。彝族石匠能打制磨盘、石碾、石水缸、石猪槽、石碓(含脚碓)、盐臼、五面石、石碑以及石虎、石狮等。主要工具有大锤、小锤(手锤)、錾子等。不脱离农活,产品自产自销。也常外出给人断磨、砌涵洞、建石墙等。

5.竹篾匠。彝族村寨,村村都有人从事竹篾编织。手艺靠自学,工具仅靠一把长约0.5米、宽近0.4厘米的长刀(竹刀),辅以砍刀、篾针。一般能编制背箩、囤箩、扁篮、花篮、筲箕、面箩、提篮、碗箩、撮箕之类,精者还能编制海簸、篾桌、簸箕、筛子等物件。产品除自家使用外,多数是应亲友或近邻之约而制作。可称为“竹篾匠”的人,其产品精细、坚实、美观、耐用,多数上市交易。竹篾匠在农忙时,也不脱离农业劳动。

6.纺麻织布。纺麻、织麻布是数千年来最普遍的家庭手工业,彝族妇女几乎人人都会绩麻。1956年前,每户彝族农民每年都有种麻的麻地,面积2分~1亩不等,视人口多少而定。1956年后改由社队集体种植。彝家每人每年所需的用麻量约为一丈见方耕种面积产量,每亩麻地约可产生麻40~50千克。

从收麻到织成麻布需要经过多道手续,麻收回家后需先晒干,浸入水中,然后再剥麻,剥出后再浸入水中,到浸软后即可取出续麻。以后反复用木炭灰水煮洗,直到麻色逐渐转白为止,再用白玉米、细米或马铃薯粉浆染,晒干后即可纺线织布。

纺麻线用的纺车家家都有,多半系自制。织麻布的织机则不一定家家都有,但可互相借用。织机为彝族所制,长约2米。织成的麻布宽约五寸余,每斤麻可织布八尺左右。一个妇女一天可织五六排,最少也可以织二三排(“排”为云南民间长度单位,以一人展开双手之长度称为“一排”)。织成的麻布都是平纹的,但非常坚实。有时也在绩麻时夹入一些火草,织成的布称为火草麻布,比一般的麻布更好柔软、保暖。

一个彝族家庭全部成员的衣着(包括口袋、小孩的背带等),都要由妇女来供给,以一个人每年两套衣裤计算,成人需要16排,小孩需要8~12排,五口之家每年约需80排。一个妇女需以1~2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这项工作(种麻和缝制衣服的用工量尚未计算在内)。

1963年以来,随着国家棉、涤布料的日益充足和彝族人民购买力的日渐提高,纺织麻布渐趋减少。1987年后,楚雄彝州停止种麻,彝族人民的纺麻、织麻布的传统工艺也随之退出了历史舞台。

7.揉制皮革。剥下羊皮、牛皮、麂皮或其他兽皮,制成皮褂或其他物件,是彝族比较普遍的皮革制作工艺。羊皮剥下凉干,平放在木板上用双脚搓揉到揉软、揉白为止,不加硝或其它药物。若羊皮太干,则先浸入水中,再加搓揉。揉一张较大的羊皮(40千克以上的大羊),需两个工。揉好的羊皮再经简单的加工,即可缝成羊皮褂。每件羊皮褂需羊皮两张。

牛皮主要是割成皮条或作背包。皮条主要用来背东西、捆鞍驮,每条长五六尺至丈余,可用四五年。

8.酿酒。在1957年以前,彝族农户每年都自己酿酒,原料多半是玉米、小麦和荞子,先用水煮,然后放上酒药,发酵后装入坛子,一个月后取出再蒸馏即成烧酒。甜荞和谷子每斗可蒸酒5千克,苦荞每斗可出酒3~4千克。平均每户每年要蒸一斗左右的粮食。也有发酵后长时间装坛而制成醪糟的,俗称“白酒”,多以糯米为原料制作。

9.榨油。核桃油和菜油,是两种主要的食用植物油。彝区几乎每村都有自己碾房、榨房,是各村农民集体修建的,农民在榨油时需出牲口草料钱才能使用。核桃先去皮、敲碎,再入碾房碾碎后蒸熟,用稻草捆包起来放在榨油槽中,挤榨出油,每万枚核桃可榨油30千克。榨菜籽油的方法也与之相同。油渣多半用来喂猪。

10.其他家庭手工业。彝族农户还普遍掌握编制蓑衣、打草廉子,编席子,打草鞋等草编手艺也曾长期流行,作为家庭手工业的刺绣则至今仍很兴盛。此外,彝族还有檊毡匠、瓦匠、泥水匠以及烧制坛罐、土碗等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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