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了13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工程,其中一项是涉及杭瑞高速禄丰市境内某路段。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安排第二检察部对此事项进行监督,为群众办实事。
第二检察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掌握基本情况,梳理相关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问题原因,形成一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8月24日,第二检察部主任张绍宏一行来到云南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对G56杭瑞高速公路K2328+000m-K2338+200m(昆明至楚雄方向)路段重新铺筑、铣刨;在路段中央分离带增设符合等级的防撞墙。
“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层面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新时期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旨在促进和帮助公路建设部门和管护部门更全面准确地理解法律,共同履行好法定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送达检察建议时,张绍宏检察官进行释法说理,消除企业顾虑,为检企双方合作共同履职打牢基础。
云南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赵荣达当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对检察机关的及时监督和有效建议表示感谢,并表态交投集团会高度重视,按照检察建议要求,有序推进工作,按时按质进行整改,按期将整改情况回复检察机关。
9月7日,云南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复座谈会”在州检察院会议室召开。马晓斗副检察长和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听取了交投集团整改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风险隐患整治方案及施工安全保通方案的介绍,了解了施工前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并指派检察官刘曦对该项目整改完成进度跟踪监督。
隐患整治路段施工安全保通方案评审会上,检察官刘曦听取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汇报及参评单位专家评审意见后,从法律监督层面对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向参评各单位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方面的工作依据及相关要求。
9月中旬项目开始施工后,第二检察部指派专人负责跟踪问效,通过加入“安楚6号隐患点工作群”,及时掌握每天的施工进度和工作成效,不定期到施工现场察看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进度。交投集团则以每月一专报的形式持续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经过近3个月的施工,隐患路段整改完毕。11月25日上午,云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西管理处邀请了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交通、运政、高速交警、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及州检察院实地开展项目竣工检查测量,并在实地检查测量后的验收审查会议上宣布该路段整改竣工验收合格。
此次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是楚雄州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