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州多举措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激发财政发展活力。
以清单推进改革,压实改革的主体责任。结合省财政厅和州委2021年改革任务清单,制定2021年全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切实压实州级和各县市财政部门改革主体责任。清单涉及事项124项,包括主责清单91项,涉及“财政体制改革”14项、“预算制度改革”3项、“税收制度改革”2项、“健全财政政策体系”18项、“财政运行效率”5项、“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14项、“重点推进工作”35项,“配合事项”30项,“重要改革试点台账”3项。
以制度强化管理,完善现代财税体制机制。对标财税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多措并举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约束财政管理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重新修订《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审批行为;结合现阶段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楚雄州实际,超前谋划草拟《关于加快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完善州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两项意见的出台,将在极大促进我州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推动财政更可持续发展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以均衡为目标,建立权责对等的财政体制。扎实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激励增效的财政关系。出台《楚雄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州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等。加快州对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收入划分方面执行中央、省级收入划分方案,未对下级收入进行再次分配,除中央、省以外,全额归县级所有。
以绩效为导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围绕“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建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以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为重点,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同步,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紧密结合,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开展绩效评价管理。一方面组织州级预算单位对2020年州级财政安排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州财政局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机制,选取重点民生支出项目和部分州级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同时,初步建立预算绩效共性指标体系和分行业、分领域的个性指标体系,全面落实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申报同步,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夯实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偏;探索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结果应用机制。